项目介绍
- 根据两校合作双学位课程合作协议,我校与合作院校上海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共同运营2+2双学位课程。
- 我校符合中文系双学位条件的其他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在我校先就读2年,剩下的2年可在中国院校继续学习,同时符合两校毕业要求者可取得两校的学位。
- 本项目通过与友好学校签订的协议,派遣学生在友好学校学习的课程可获得我校的学分认证。
派遣情况
派遣学校 | 选拔人员(名) | 派遣时间 | 备注 | |
---|---|---|---|---|
总共 | 32 | |||
中国 | 上海大学 | 5 | 2018. 3月 | |
上海大学 | 5 | 2019. 3月 | ||
上海大学 | 17 | 2020. 3月 | ||
浙江科技学院 | 5 | 2020. 3月 |
选拔条件
- 上海大学
- 中文系大二下学期在读或大三以上,并获得HSK4级以上的学生;其他专业学生如想申请,平均学分需达到3.0以上并取得HSK5级以上。
- 浙江科技学院
- 中文系大二下学期在读或大三以上,并获得HSK4级以上的学生;其他专业学生如想申请,平均学分需达到3.0以上并取得HSK5级以上。
• 双学位项目选拔名额有余的情况下,会酌情选拔大三或者即将升入大三的学生。
- 中文系大二下学期在读或大三以上,并获得HSK4级以上的学生;其他专业学生如想申请,平均学分需达到3.0以上并取得HSK5级以上。
选拔程序
- 每年6~7月选拔预备人员,当年12月最终选拔
- 根据国际交流处双学位制度的实行计划和日程,学生通过选拔经校长审批后最终决定。
注册与学费
- 获得双学位课程许可的学生,学期开始前在本校以及交流学校注册后方可承认学籍。
- 我校未注册除籍的情况下,交流大学的学籍也自动除籍处理。
- 双学位课程的学费由本校与交流大学协议决定,交至指定的大学。
- 交流大学的学费可能在后期以奖学金的形式返还
- 超出第8学期延期毕业的情况该学期我校的学费根据未毕业者学费缴纳基准交付,交流学校的学费在该大学缴纳。
- 除学费以外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学分认证范围
- 若取得双学位项目中的派遣大学学位时,我校予以最多四分之三的学分认证。如未能取得派遣大学学位时,则只能认证一半的学分。
学分认证程序
- 双学位派遣生本人的成绩单,每学期可以在可认证的范围内填写学分认证申请书,交由学科长以及院长,经同意后通过国际交流处行政处理,最后由教务处教务学事科根据所规定的审查程序得以认证学分。
可替换的认证科目
- 认证科目以我校近期一年内开设的教学科目中相似科目为原则进行删选,没有相似科目的情况下,可根据我校教学设置表上原有的课程名进行认证。